很多时候,我们会认为立遗嘱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,也不清楚为何要立遗嘱?其实,立下遗嘱可以让我们自行决定日后财产的分配方法。这对拥有房产的人士尤其重要。为何我会这么说呢?这就要看一看如果我们没有立下遗嘱,我们所留下来的房产是如何分配给我们的家人的?
根据马来西亚的分配法令,一位没有立下遗嘱的人,财产的分配将会依照下列的图表:
打个比方,有一位 A 先生,因意外逝世而留下父亲,妻子,和一位儿子。这位 A 先生拥有一间房产。由于他没有立下遗嘱,这间房产的分配法就会依照以下图表。
如果这位父亲也没有立下遗嘱,那么这间屋子之后就会分配给 A 先生的兄弟姐妹。这样就会造成一间房产出现多个家属的名字,对 A 先生的妻子造成困扰。
这就是没有立下遗嘱的后果。要避免这些情形发生,A 先生可以在生前立下遗嘱,注明他的意愿是要把这间房子留给太太和儿子,那么就不会造成日后这种混乱的状态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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